湖南岳阳市屈原管理区纪委监工委选调事业编工作人员
原标题:2024年屈原管理区纪委监工委公开选调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经区纪委委员会研究,并报请区党委同意,决定在全市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和岗位
本次共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屈原管理区纪委监工委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综合能力素质评估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岳阳市所辖县市区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管理九级及以上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好,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能经常加班加点且有奉献精神。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为38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流动调配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受到诫勉等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未满服务年限的。
5.与屈原管理区纪委监工委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需要回避的其他情形的。
6.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或者影响流动调配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宜公开选调的。
以上服务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9月20日通过屈原管理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纸质版《屈原管理区纪委监工委2024年度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正反双面打印,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必须签署意见并盖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学历认证报告、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三张;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报名人员需到屈原管理区纪委监工委办公室(区机关办公楼五楼518室)现场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需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来源的合法性。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等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人数与公开选调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实绩考核和面试,低于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名额。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屈原管理区纪委监工委、屈原管理区党委组织部、屈原管理区党委编办、屈原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
(四)实绩考核
对报名对象资格审查后进行实绩考核。实绩考核主要综合报名对象学历、岗位经历、所获荣誉、工作业绩、年度考核情况进行量化计分。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绩考核结束后按选调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实绩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实绩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50%,实绩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选调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另加毒检项目。
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屈原管理区纪委监工委派出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对干部档案、个人有关事项、廉政情况、信访举报等进行核查,并通过座谈等方式,了解干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需要回避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作为选调对象。
(九)递补规定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选调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由屈原管理区纪委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十)调入
根据实绩考核、体检、考察等情况,等额提出选调对象建议人选,提请屈原管理区纪委委员会研究同意后,在屈原管理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考的,需在报名时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身份。
(二)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文件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三)参加选调人员在备考、考察期间须在本职工作岗位尽心履职。若造成工作脱节、工作失误的,不予调动。
(四)本次公开选调采取报考者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形式进行。公开选调工作由屈原管理区纪委监工委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政策咨询0730-5720177,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30-5715028。
(五)上述程序实施的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六)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解释和未尽事宜,由屈原管理区纪委监工委负责解释。
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屈原管理区纪委监工委所有。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经区纪委委员会研究,并报请区党委同意,决定在全市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和岗位
本次共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屈原管理区纪委监工委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综合能力素质评估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岳阳市所辖县市区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管理九级及以上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好,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能经常加班加点且有奉献精神。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为38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流动调配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受到诫勉等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未满服务年限的。
5.与屈原管理区纪委监工委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需要回避的其他情形的。
6.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或者影响流动调配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宜公开选调的。
以上服务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9月20日通过屈原管理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纸质版《屈原管理区纪委监工委2024年度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正反双面打印,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必须签署意见并盖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学历认证报告、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三张;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报名人员需到屈原管理区纪委监工委办公室(区机关办公楼五楼518室)现场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需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来源的合法性。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等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人数与公开选调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实绩考核和面试,低于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名额。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屈原管理区纪委监工委、屈原管理区党委组织部、屈原管理区党委编办、屈原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
(四)实绩考核
对报名对象资格审查后进行实绩考核。实绩考核主要综合报名对象学历、岗位经历、所获荣誉、工作业绩、年度考核情况进行量化计分。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绩考核结束后按选调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实绩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实绩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50%,实绩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选调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另加毒检项目。
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屈原管理区纪委监工委派出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对干部档案、个人有关事项、廉政情况、信访举报等进行核查,并通过座谈等方式,了解干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需要回避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作为选调对象。
(九)递补规定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选调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由屈原管理区纪委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十)调入
根据实绩考核、体检、考察等情况,等额提出选调对象建议人选,提请屈原管理区纪委委员会研究同意后,在屈原管理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考的,需在报名时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身份。
(二)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文件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三)参加选调人员在备考、考察期间须在本职工作岗位尽心履职。若造成工作脱节、工作失误的,不予调动。
(四)本次公开选调采取报考者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形式进行。公开选调工作由屈原管理区纪委监工委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政策咨询0730-5720177,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30-5715028。
(五)上述程序实施的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六)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解释和未尽事宜,由屈原管理区纪委监工委负责解释。
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屈原管理区纪委监工委所有。
屈原管理区纪委监工委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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